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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辈子社保,养老金没领就去世了,交的钱究竟该怎么办?
1、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2、如果一个人在还没有到领取社保的年龄就去世了,那么其社保账户上的未领取的养老金部分一般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但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您需要向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咨询。一般情况下,社保缴费部分的退回通常是不允许的。
3、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4、社保交了几年,人就不在了,钱不能全部退回,但可以退回个人账户部分。具体的退款标准取决于不同的情况和政策。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退款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办理继承或一次性支付。
5、因为劳动者已死亡,领取养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发放养老金;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6、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参保人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以后,其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及其产生的记账利率,全部由家属继承,同时还要给予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从总体上来看,个人账户的钱,加上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钱,基本上会高于自己缴纳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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